16.17杜鹃 始阳相催而鸣 [1] ,先鸣者吐血死。尝有人山行,见一群寂然,聊学其声,即死。初鸣,先听其声者,主离别。厕上听其声,不祥。厌之法 [2] :当为犬声应之。[1] 始阳:阳春之始。
[2] 厌(yā):以法术驱邪制妖。杜鹃 每到阳春之初,就相互催促鸣叫,最先鸣叫的那只会吐血而死。曾经有人行路山间,看见一群杜鹃静静地栖集在那里,谁也不鸣叫,他就学着杜鹃鸣叫,结果当场就死了。杜鹃开始鸣叫的时候,最先听见叫声的人,预示着会和亲人离别。如厕时听见杜鹃鸣叫也不吉利。对付的办法是:学狗叫去应和它。
16.18雊鹆 [1] 旧言可使取火。效人言,胜鹦鹉 [2] 。取其目睛,和人乳研,滴眼中,能见烟霄外物也。[1] 雊鹆(gòu yù):八哥。按,本条所载,又见于宋唐慎微《政和证类本草》卷一九引唐陈藏器《本草拾遗》:“(雊鹆)目睛和乳汁研,滴目瞳子,能见云外之物。五月五日取子,去舌端,能效人言。又可使取火。”
[2] 效人言,胜鹦鹉:南朝宋刘敬叔《异苑》卷三:“五月五日,剪雊鹆舌,教令学人语,声尤清越,虽鹦鹉不能过也。”雊鹆 旧时说法,雊鹆可以取火。会学人说话,胜过鹦鹉。取雊鹆的眼睛,和着人乳研磨,滴在眼睛里,能够隔着烟雾看清东西。
16.19鹅 济南郡张公城西北 [1] ,有鹅浦。南燕世 [2] ,有渔人居水侧,常听鹅之声,众中有铃声,甚清亮。候之,见一鹅,咽颈极长,罗得之。项上有铜铃,缀以银锁,隐起“元鼎元年”字 [3] 。[1] 济南郡张公城:在今山东平原南。北魏郦道元《水经注》卷五:“大河又北迳张公城,临侧河湄。卫青州刺史张治此,故世谓之张公城。水有津焉,名之曰张公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