冬十一月己巳朔,宋公及楚人战于泓。宋人既成列,楚人未既济。司马曰:“彼众我寡,及其未既济也,请击之。”公曰:“不可。”既济,而未成列,又以告。公曰:“未可。”既陈而后击之,宋师败绩。公伤股,门官歼焉。
国人皆咎公。公曰:“君子不重伤①,不禽二毛②。古之为军也,不以阻隘也。寡人虽亡国之余,不鼓不成列。”子鱼曰:“君未知战。勍敌之人隘而不列③,天赞我也。阻而鼓之,不亦可乎?犹有惧焉。且今之勍者,皆吾敌也。虽及胡④,获则取之,何有于二毛?明耻、教战,求杀敌也。伤未及死,如何勿重?若受重伤,则如勿伤;爱其二毛,则如服焉!三军以利用也,金鼓以声气也。利而用之,阻隘可也;声盛致志,鼓可也⑤。”
◆春秋·彩漆方壶
注释
①重伤:伤害已经受伤的人。
②禽:同“擒”。二毛,头发花白的人,即指老年人。
③勍敌之人:强劲的敌人。勍,强。
④胡:老人。
⑤:不整齐,这里指没有摆成阵势。